香港有限合伙基金是根据《有限合伙基金条例》引入的基金制度。该制度自2020年8月31日起生效,允许有限合伙基金在香港注册和营运,提升香港作为全球资产及财富管理中心的吸引力。基金经理可利用有限合伙形式建立和管理投资基金,其结构与其他司法管辖区的类似结构产品相比更具竞争力。
开放式基金型公司是一种在香港成立的投资基金结构,旨在提升香港作为全球资产管理中心的竞争力。开放式基金型公司与现有单位信托不同,为希望将注册在香港的基金经理提供了另一种公司型基金结构的选择。因为其开放式结构,投资者可按资产净值持续认购和赎回股份。开放式基金型公司机制支持多种投资策略,适用于公众和私募基金,包括对冲基金、私募股本基金及房地产基金等。